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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 20: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Joh 20:2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願你們平安,是耶穌復活之後,向門徒說的主要信息.那天晚上,門徒已經聽說了耶穌屍體不見的事,也聽說了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到天使,見到復活的耶穌的事,但是想必還是難以接受.雖然心中相信,但是還是在懼怕猶太人的裡面.我相信耶穌復活,可是生活裡面還是有很多事情讓我害怕啊,還是要解決啊,我還是要自己面對啊.如果這是你的想法,願耶穌來,站在你的心中,對你說:願你平安!

你我有看見主嗎?看見主,你就喜樂嗎?猶太人,還是很可怕.耶穌復活了,門徒看見主了,事情仍然沒有解決,門外還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下一個被抓的,仍然可能是這群門徒,但是門徒已經不怕了,就喜樂了,因為看到復活的主,就知道耶穌的確已經得勝,戰勝死亡,即使被抓,即使也被釘,這些都不再是人生結局,因為生命一定會繼續活下去.特別在聖靈降臨之後,門徒不再懼怕猶太人,官兵,可以放膽講論神的道,說出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因為他們的確看過復活的主.

 

Joh 20: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Joh 20: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Joh 20: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主復活之後,就開始差遣門徒.耶穌永遠活著,但是還有40天,就要離開世界,回到天父那裏去了,所以要把門徒差遣出去,託付使命.我們是被主親自差遣的,是尊貴的身分,是有權柄的,因為耶穌已經得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我們出去傳福音,也不是自己單打獨鬥,是有聖靈與我們同在,是神親自帶領我們,幫助我們.不是靠我們的口才,能力,而是神的大能.

第23節,不是我們有權利赦免誰,不赦免誰,而是我們要努力去傳福音,讓人可以信耶穌,罪可以得到赦免,但是實在是不願意接受福音的人,我們盡力了,就不用太過自責;但是我們也應該像撒母耳對掃羅,斷不停止為他們禱告.

 

Joh 20:24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多馬,那一天晚上,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竟然錯過這樣偉大的時刻;提醒我們,最好不要錯過任何一個聚會.今天耶穌不會真實的顯現在聚會中間,可是神藉著聚會中帶下的賜福,也不應該錯過.這個不是規定,而是自己的損失.

 

Joh 20:25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那天晚上之後,大家都跟多馬說看見主了.多馬心裡可能說:你當我那麼好騙啊?我知道你們也不是什麼好人,我豈是那麼容易就被騙嗎?多馬真的要摸耶穌的釘痕嗎?可能多馬根本就是在講反話,心裡根本不相信會有死人復活的事.

耶穌的門徒裡面,絕對充滿很會批判的人,充滿不容易相信的人,所謂很有理智的人,不容易被說服,絕對不是一班人,關起門來製造一個謊言,然後就出去傳遍世界.這些門徒不只不是這樣,他們中間應該沒幾個人,是一聽到就相信的,是經過耶穌再三的向他們顯現,他們才相信.我們所信的耶穌復活,是被挑戰過的,是千真萬確的.不只是門徒從懷疑到相信,教會歷史裡面也有不知道多少人,從猛烈的批評,到真實的相信,因為他們都在某一程度上,看見了復活的主.

 

Joh 20: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Joh 20:2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Joh 20: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Joh 20: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我們儘管去傳我們是怎樣看見過主,即使人不信,主耶穌會親自向他顯現.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卻沒有業績壓力,也不是靠著我們的口才,因為主會親自做工.

下個禮拜,耶穌再一次來到他們中間,好像是專為多馬來的.耶穌也很幽默:你不是要摸嗎?來啊!多馬哪裡敢去摸,心裡激動,想必也後悔講了那些話,來到主面前俯伏敬拜.相傳多馬後來到了印度傳福音,如果不是真實經驗,他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人都喜歡眼見為憑,都是看見才相信.眼見,就真的可靠嗎?沒有看見,就真的不可靠嗎?眼見,常常被騙;這個世界也充滿看不見,卻真實存在的事物,更不用說屬靈的事情了.人的頭腦喜歡接受看得見的事情,因為可以掌握得住,可以有把握,但是信耶穌是屬靈的事,是屬天的事,即使講破了嘴,最根本的還是需要用信心來接受.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Joh 20:30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Joh 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常常在傳福音的時候,對方會問一些問題,是人很難回答的,即使回答,也很難被人接受,我們常會勸他,你先信,以後就會明白的.有人說這樣的講法,好像要人跳進一團黑影,跟他說,你就跳進去就對了,下面是桃花源,可是他面對的可是一大團黑影啊.

        我們沒有看見就信的人,的確是有福的,但是這是相信,絕對不是迷信,這個信仰是有根據的,不是帶人到一團黑影,叫人跳下去.那麼我們的根據是什麼呢?就是聖經上記的這些事!耶穌的這些事蹟被記下來,就是告訴我們,這些都是千真萬確的,是使徒們的親身經歷,不是亂講的,不是胡編的,不是為了要欺騙世人,為了自己在歷史留名而已.聖經作者寫作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見證這些事是真的,讓我們可以相信.但是相信歷史的事實,都是需要信心的,因為社會科學都是這樣,我們可以藉著發生的事情所留下的證據,後果,相信的確有發生過,但是所有的歷史也可以被推翻,因為如果不信,甚麼事情都可以不信.我們信耶穌,是相信聖經的記載,是相信這些見證人的說法,這些是有可能整個是一個謊言,但是或然率非常低,我們可以大聲說:我們所信的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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