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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 31:31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Jer 31:32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Jer 31: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Jer 31:34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一段是舊約中非常重要的經文,有牧師告訴我們比較好記的方法,就是31 (某冰淇淋的招牌).之前,他們的祖宗經歷了神極大的恩典,後來西乃山的律法,在基利心山,以巴路山所立的約,是當年的人也同意的,但是後來竟然離棄了,違背了與神所立的約,所以前約某種程度看來,是已經被破壞,已經無效了.

神在這裡說,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不在是寫在羊皮上,石頭上,甚至是刻在山上,因為即使像山一樣的穩固,可是不是有刻在山上,就表示約仍然有效.如果人民盡其犯罪之能事,山上刻的那些律法,反而成了極大的諷刺,就好像有很多基督徒會在車子後面貼一隻魚,卻常常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神要立的新約,是刻在心上的,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到那個時候,不再需要教導,因為整個環境就是認識神的環境.神的話語充滿在生活中,充滿在生命裡.認識神的知識是重要的,實在是有價值,應該要好好學習,到那個日子,這要成為國民教育,是國民的基本功,是大家都知道的知識.認識神,經常也有更深的意思,就是與神恢復關係.與神和好帶來的結果,就是神要赦免罪孽,不再紀念.

進入新約,耶穌的時代,耶穌又立了一個新約,是用他的身體,是用他的血所立的,真實賜下救恩,心裡真正改變,重生得救,真的認識耶和華.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您覺得這一句話很寶貴嗎?這是多麼偉大的應許,是以色列人曾經擁有,卻也是曾經失去,是中國歷世歷代的君王所希望的,古聖先賢所追尋的,在基督耶穌裡真正找到了.不是人在哪個深山裡,在哪個海島上,在哪個洞穴中找到的,因為人永遠不可能找到,只有靠著神自己來到人間,自己來找人,才能搭起這一道橋樑,所以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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