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Luk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Luk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Luk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Luk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Luk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這個故事,馬太與馬可都有記載;不同的記載可以幫助我們更認識這個官.這個人的問題是什麼?真的是耶穌那麼看重錢嗎?跟從耶穌一定要這麼難嗎?什麼都做了,什麼都遵守了,還要變賣所有的,才能跟隨耶穌?這個人會不會想:我已經比別人好太多了耶,還要我變賣所有,會不會太超過啊!我們都知道,你我認識的主耶穌應該不是這樣.金銀都是神的,神豈是在乎人有沒有給他什麼呢?!如果錢不是重點,那麼耶穌這裡到底在說什麼呢?
這個人,從小,所有都遵守了.從他這一句回答,我們是否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他希望的答案是,你已經夠好了,已經可以承受永生了.可是耶穌並沒有這樣滿足他,好像潑了他一大盆冷水.為什麼耶穌要這樣做?因為這是這個人根本不能得永生的關鍵.他可以遵守律法,做這一切的事,可是在他心中有一個最根本不能得永生的問題,就是他太在意錢財了.錢財已經成為他的神了.如果要在錢財與永生之間選一個,他不能放下錢財,所以他就不能得到永生了.
Luk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Luk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Luk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Luk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這個人很有錢,所以他要進神的國很難.你我或許也是個有錢人,所以您進神國,可能也很困難,因為如果要選一個的話,您可以變賣所有跟隨耶穌嗎?你我可能不是一個財主,可是你我一定有富足的層面,可能是您的人際關係,可能是您的工作,妻子,父母,兒女,就是耶穌前面所列出的那一切事物.只要是攔阻我們跟隨神,得永生的人事物,都可能是我們的錢財.您富足嗎?您覺得萬事我都可以遵守,就某一件事情不行嗎?這個某一件事,可能就成為您進神的國的攔阻.
思想到這裡,可能您也會跟門徒提出一樣的問題:這樣,誰能得救呢?繼續看耶穌的回答: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不是你我的努力,不是靠你我去改變不信的人信耶穌.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是神的工作在這個人身上,在神卻能!
Luk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Luk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Luk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超可愛的彼得,又問出了可愛的問題,可能也是你我在心中,不好意思但是超級想問的問題:那我們呢?
撇下一切的人,真的在今世得到百倍了嗎?來世可以得永生,我們很有把握,但是今世呢?會嗎?你我的經驗常常告訴我們,這是真的!我們常常為神擺上一點點,常常還不是甘心樂意的,但是常常經驗,神馬上加幾倍的還給我們.如果我們真的很在乎妻子,兄弟,父母,兒女,我們一直要去滿足他們的需要,他們在我們心中的地位越大,常常是讓我們越來越不快樂.當我們把他們交給主,自己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之後,常常發現他們的身上也發生一些奇妙的事,是我不可能幫他們做到的,神的照顧是大大的好,遠超過我幫他們安排的.那為什麼不事先就交給神,讓神接管呢?!
如果按照字面來理解,通常也是這樣.信了主之後,妻子當然不會增多,但是屬靈的家中,真的都是父母,兒女,弟兄,這是跟你我的家族不能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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