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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 27: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Mat 27: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Mat 27:35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Mat 27:36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Mat 27:37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耶穌終於被釘在十字架上了.受難週,受難節,復活節有很多可以思想的內容,而在今天這一段經文,我們可以來看看兵丁所做的幾件事情.

  1. 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耶穌嘗了,就不肯喝.

  2. 拈鬮分他的衣服.

  3. 看守耶穌

  4. 在耶穌頭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這些事情讓我們看到,完全是白做,沒有任何意義.

  1. 不論是出於對耶穌的善意或是惡意,做在主的身上,耶穌不肯喝.我們常常希望為主做一些事情,但是不一定耶穌肯接受.如果耶穌不肯接受,表示這件事情與耶穌的本意違背,耶穌沒有要做這件事情. 我們不應該認為可以跟耶穌說: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因為如果不是神要做的事情,做了,耶穌也會說,不肯.那麼我們怎麼知道神要做什麼事,神不肯做什麼呢?應該好好尋求,至少不要一廂情願要做一些事情,之後要神背書,買單.

  2. 很多人在研究,尋找,耶穌的裹屍布,不知道有沒有找耶穌的這一件衣服 (或許又可以成為另一部電影的題材)?但是耶穌本人都被釘在十字架上了,分他的衣服,又有甚麼意義呢?重點不是在這件衣服,不是在裹屍布,不是在十字架的木頭或釘子,這些東西都沒有法力,沒有什麼作用,不能帶給人什麼福氣,甚至應該不能趕鬼,醫病,避邪,消三災,去八難,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福氣的源頭,不是任何的物品,而是賜恩的主.我們不需要尋找這些物品,只需要直接來到神的面前禱告,尋求,就可以了.

  3. 看守耶穌,就更是不需要了.如果耶穌真的要逃,他根本就可以叫十二營的天使來救他;其實不用天使,他自己就可以救自己了.但是耶穌為了順從神的旨意,也是因為他自己愛世人,願意為我們捨命.並不是兵丁看守的功勞,而是耶穌自己願意被釘在十字架上.

  4. 寫上耶穌的罪狀,或許是兵丁需要做的事情,但是也顯明了他們的無知,因為他們覺得耶穌只是猶太人的王,不知道他是全人類的救主,是兵丁自己也需要尊崇的王.

 

看到兵丁,想到我們自己,不也常常會這樣嗎?

  1. 讓我們更多認識神,才能真正做在主的心上.

  2. 與其尋找什麼新奇的東西,神秘的東西,讓我們的重點,放在耶穌本身.

  3. 讓我們看自己合乎中道.

  4. 讓我們更知道耶穌的身分,尊他為王.

 

讓我們不會白忙一場,可以討主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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