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Eze 18:10「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

Eze 18:11 (SEE 18:10)

Eze 18:12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

Eze 18: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作血)必歸到他身上。

Eze 18:14「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樣去做;

Eze 18:15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

Eze 18:16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Eze 18:17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從本章第一節讀過來,已經多少代了?最前面是犯罪的父親,生了一個公義的兒子,又生了一個強盜的兒子,又生了因為父親的罪而懼怕,不照樣去行的兒子,一共是四輩.經過幾輩,可能不太重要,重點是要告訴人,各人要因為自己所行的是善是惡,有沒有做壞事而遭到罪的審判與刑罰,不會因為父親的罪刑罰兒子,也不會因為兒子的罪刑罰父親.

 

Eze 18:18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Eze 18:19「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Eze 18: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誰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行正直合理的事,就要存活,誰犯罪,就必死亡,但是,人好像不是這樣看的喔,因為他們甚至覺得奇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

 

除了討論父親的罪會不會影響兒子之外,我們也可以思想另外一個問題:人間流行的觀念,是否是真理?還是人云亦云,約定俗成,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比如說,追思禮拜的進行方式,就受個人觀念的影響,會讓程序進行大不相同.很多的教育理論,心理學理論都常常告訴我們,行為是受觀念想法的影響,當然不常會有無意識的行為啊.所以要解決或改正一個錯誤行為,要從他的動機處理,改變他的動機想法,就可以改變他的行為.就今天的經文來說,人們會有錯誤的認知,覺得父債就是要子還,父親的罪孽需要兒子來擔當,其實這是錯誤的,根本在神的眼中,誰犯錯,誰就要承擔後果,承擔責任,兒子為父親擔罪,看似孝順,其實是愚孝,是不公平的事情.讓我們多讀神的話語,習慣聖經給我們的思考模式,才有正確的價值觀,以及各種正確的觀念,更能避免不必要的失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ha32 的頭像
    ha32

    一起來讀經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