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e 18: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Eze 18:2「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Eze 18:3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
Eze 18:4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人世間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有這樣的觀念,父債子還.兒子要承擔父親的罪,似乎是不分國家,不分種族,人人都有的觀念.不過也不難理解,因為的確在律法書中有說,神會討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那麼,怎麼與這裡的說法平衡呢?神會討罪,比較朝大方向來理解,是講到罪的後果,罪的影響,就像如果父親生活在一個犯罪的環境中,兒子多半都會繼續犯罪,因為很難脫離生長的環境,這也是為什麼探討原生家庭那麼重要的原因.但是神告訴人,每個人是單獨來到神的面前,跟上一輩,下一輩沒有直接的關係.每個人的生長環境的確不同,一個大哥的兒子,跟一個教授的兒子,當然生長環境差別很大,一個可能讓他不跟人打架,很困難,一個要他打架,也很困難.但是不論是在哪裡出生,生長環境如何,他們都有機會信主,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會過去,都變成新的了.
Eze 18:5「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Eze 18:6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他,
Eze 18:7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Eze 18:8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Eze 18:9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的確,在罪惡環境中長大的人,他比較不容易守規矩,但是在順利環境中長大的,他也不一定就會總是做好事,甚至可能因為他的環境太好,物質太豐富,反而覺得生活沒有意義,反而想做壞事,或是傷害自己.就算父親給孩子的環境不好,周遭的人都是犯罪的,但是如果他是公義,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這人就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裡詳細列出了很多事情,都是這位公義的人沒有做的.我們的神是公義,公平,賞罰分明的,不會因為父親的錯而刑罰兒子,每個人是自己單獨向神負責.如果沒有做這些事情,神就不會算為有罪.
建議您可以多讀幾次這個清單,想想我是否在做這些事情,或是有沒有在這些事情以外,經常在做,卻是得罪神的?記得神的話說,犯罪的,必定死亡,而公義的,必定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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