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e 23:22阿荷利巴啊,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激動你先愛而後生疏的人來攻擊你。我必使他們來,在你四圍攻擊你。

Eze 23:23所來的就是巴比倫人、迦勒底的眾人、比割人、書亞人、哥亞人,同著他們的還有亞述眾人,乃是作省長、副省長、作軍長有名聲的,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

Eze 23:24他們必帶兵器、戰車、輜重車,率領大眾來攻擊你。他們要拿大小盾牌,頂盔擺陣,在你四圍攻擊你。我要將審判的事交給他們,他們必按著自己的條例審判你。

Eze 23:25我必以忌恨攻擊你;他們必以忿怒辦你。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遺留(或作:餘剩;下同)的人必倒在刀下。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

Eze 23:26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華美的寶器。

Eze 23:27這樣,我必使你的淫行和你從埃及地染來的淫亂止息了,使你不再仰望亞述,也不再追念埃及。

 

人,是不是都是要,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跟你講那是危險的,總是不相信,跟你講那是不好的,也總是不相信,總是要經歷過,受傷了,才知道,才不敢再碰了,總是要經過傷害,傷痕累累之後,才指著傷口告訴別人,自己曾經多麼荒唐.增加人生經驗可以增加話題,但是為什麼總是要增加這種痛苦的經驗呢?為什麼一開始就不碰,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根本不需要親身經驗罪的可怕,增加對罪的體驗或知識吧.

 

可是似乎沒有辦法,自己不經歷過,一直告訴他這是不好的,沒用,只能讓你經歷過,才真的明白.神就使敵人來,是他們本來愛的,後來生疏的人來攻擊,就是這些本來以為它們是有名聲的,可愛的這些人,他們來,不是像情侶重逢,終於可以有情人終成眷屬,而是來攻擊你,按自己的條例審判你,割去鼻子耳朵,先前沒被殺的人要被他們殺,以及種種惡行,極盡欺壓,殺害,搶奪之能事,反正是你希望他們來的,他們就名正言順燒殺搜刮.

 

我們可以常常想想,自己所希望的,甚至是常常在向神求的是什麼?這些人事物真的好嗎?其實神不給,是對我的保護啊.不要非要某些東西,甚至禱告許久神沒有給,就自己走自己的路,自己去想辦法,如同亞伯拉罕娶夏甲一樣.願我們看清楚,不要非要會傷害自己的事情,神也有可能就讓你體驗一下,這些所嚮往的,會造成怎樣的傷害.

 

Eze 23:28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你交在你所恨惡的人手中,就是你心與他生疏的人手中。

Eze 23:29他們必以恨惡辦你,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留下你赤身露體。你淫亂的下體,連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

Eze 23:30人必向你行這些事;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邪淫,被他們的偶像玷污了。

Eze 23:31你走了你姊姊所走的路所以我必將他的杯交在你手中。」

Eze 23:32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必喝你姊姊所喝的杯;那杯又深又廣,盛得甚多,使你被人嗤笑譏刺。

Eze 23:33你必酩酊大醉,滿有愁苦,喝乾你姊姊撒瑪利亞的杯,就是令人驚駭淒涼的杯。

Eze 23:34你必喝這杯,以致喝盡。杯破又齦杯片,撕裂自己的乳;因為這事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ze 23:35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北國以色列亡國(BC 722)之後,南國猶大因為一些因素,主要是有一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好王,讓南國沒有馬上被滅亡,但是也沒有存留太久,西元前586年也被巴比倫所滅.

 

28節的所恨惡的人,不知道是不是上面所說,他們本來心愛的人,但是即使是上面這些人,現在也變成了恨惡的人,因為一廂情願,自己送上門,結果不是天真的浪漫,而是被欺負,沒有帶禮物來,反而奪取一切勞碌得來的,讓他尷尬的赤身露體.這是妹妹走姊姊的路,並且更過分.姊姊可能還沒有找巴比倫,妹妹繼續找亞述,又找巴比倫.神是公平的,姊姊這樣做,遭到刑罰,妹妹也要做,甚至更厲害,當然要受更多的刑罰啊,不然神就不公平了.

 

我們可以揣摩,神在講這一段話的心情嗎?為什麼要這樣呢?我不願意刑罰你們啊.這些對你們是傷害的啊,他們不會真心對待你,只是要把你們吃乾抹淨,然後一腳踢開啊.想到耶利米書的話:

 

Jer 2:13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篇33:12)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篇16:4)

 

願這兩節經文成為對聯,貼在你我的心版上.

願我們從這兩姊妹,也就是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中,學到教訓,一心歸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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