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Luk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Luk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Luk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Luk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Luk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Luk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Luk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Luk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Luk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Luk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Luk 15: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Luk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Luk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Luk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Luk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Luk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Luk 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Luk 15: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Luk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Luk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Luk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浪子的比喻,是你我超級熟的經文與故事,但是我們真的知道這個比喻在講什麼嗎?這個比喻很明顯的,是這個離開父親,壞事做盡,最後省悟過來,悔改,回家的浪子;我想這是這個比喻的一個很重要的重點.
更是從父親的角度來看,這位父親希望浪子可以回家,日夜期盼,真正回來了,看到父親何等歡喜快樂.可是從這個父親的角度來看,他並沒有強迫浪子一定要留在家裡,也沒有真正去找這個浪子.為什麼他沒有去找?因為這位父親要給兒子自由意志,他並沒有用威權讓兒子降服,要讓兒子是甘心樂意在家.有人說,如果浪子在外面一帆風順,有哪個浪子想要回家;所以為什麼神容許苦難?很可能的一個原因,可能就是因為受苦,才能讓人悔改歸向神.
有人說,這個比喻的重點其實是那個大兒子,因為耶穌可能主要是對文士和法利賽人說的.這些人可能就是耶穌口中的大兒子,即使是在家,仍然在父親的旁邊,但是在家做浪子.他並沒有享受父親一切的美好,反倒是在家做僱工.更進一步,他不能體會父親的心,與父親一同歡喜快樂.你我會不會也是這樣呢?我們在家,是享受父親的一切,與父親一同快樂?還是看什麼都不順眼,仍然做僱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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