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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Luk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Luk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Luk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Luk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Luk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Luk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Luk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Luk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Luk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Luk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Luk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Luk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也是你我所熟悉的故事.這個故事不是在說財主一定滅亡,討飯的一定得救;我們常常讀聖經的時候,可能有這樣的印象.有錢,財富,不是萬惡之根,貪財才是萬惡之根.但是有錢人,確實比較難進天國,因為他們的確沒有什麼缺乏,容易讓他們覺得沒有需要,也沒有需要相信耶穌,進天國.有錢與否,絕對不是得救的原因;拉撒路能在亞伯拉罕的懷中,一定是他信靠神的緣故.

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稍微看見一些死後的世界:亞伯拉罕的懷中,是我們所謂天堂的意思.天堂一詞並不是聖經的觀念.沒有得救的人所在的地方,有不滅的火,極其痛苦.所謂的天堂地獄,中間有深淵限定,是不能往來的.人死了之後,該去什麼地方已經定好了,不能跑來跑去,也不可能回到人世間.

人真的常是這樣,不見棺材不掉淚,一定要到事情無法挽回才在後悔,這樣的後悔又有甚麼用呢?很多人不願意信主,原因是我的親友在地獄裡,我要去陪他.如果那個親友真的愛你,他會像這位財主一樣,希望你千萬不要來,要趕快悔改信耶穌.

很多人說,你把神給我看一看我就信!這裡亞伯拉罕對財主說,不信的人,即使看到了有死人復活,他們還是不信;當然,主耶穌就是從死裡復活的那一位,有多少人因為復活的主就相信了呢?

有人說,若不是知道地獄的可怕與痛苦,主耶穌就不會為罪人來到世界,親身擔當刑罰,為的就是要拯救罪人!你我可以認識耶穌,重生得救,是何等大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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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