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再來分段一下:依照英文NIV的標點符號,22-23節是神所說的話,24-26節是先知耶利米的話,27-30節是神說的話。這樣分一下,只是希望我們能比較了解其中的代名詞所代表的,不是說耶利米的話就不需要讀,因為這是聖經,都是神的話語,只是藉著先知跟百姓說話(我們在這裡就先不討論,聖經到底是神的話,還是人的話;神的話和人的話如何在聖經中調和)

 

Jer 6:22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有一種民從北方而來,並有一大國被激動,從地極來到。

Jer 6:23 他們拿弓和槍,性情殘忍,不施憐憫;他們的聲音像海浪匉訇。錫安城(原文作女子)啊,他們騎馬都擺隊伍,如上戰場的人要攻擊你。

 

            敵人從北方來,神也告訴百姓,敵人是殘忍的,是不施憐憫的,是攻擊你的。這些形容當然讓聽到的人很懼怕,但是百姓是否看到,耶和華神是非常清楚敵人的狀況,並且神仍然在掌管,仍然沒有失控。北方有這樣強大的敵人來攻擊,並不是因為耶和華神失敗了,打輸了巴比倫的神,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我們一直讀過來,一定會有這樣的印象:這個來自北方的敵人,是神手中的杖,用來管教這些悖逆的百姓。

 

Jer 6:24 我們聽見他們的風聲,手就發軟;痛苦將我們抓住,疼痛彷彿產難的婦人。

Jer 6:25 你們不要往田野去,也不要行在路上,因四圍有仇敵的刀劍和驚嚇。

Jer 6:26 我民(原文作民女)哪,應當腰束麻布,滾在灰中。你要悲傷,如喪獨生子痛痛哭號,因為滅命的要忽然臨到我們。

 

這一段預言在耶利米的時代逐步應驗,是否也讓我們想起,耶穌說的,也是啟示錄裡面所說,耶穌基督第二次來的時候的情形。聽見敵人來攻擊,讓我們四肢無力,當然不是四肢真的無力,而是心中的力量喪失,好像約書亞記第二章裡面所用的詞:百姓的心都消化如水了。這裡描述苦難來臨的光景,跑不掉,跑到哪裡都是刀劍和驚嚇,這個時候可以做的,只有披麻蒙灰,悲哀哭泣。

 

Jer 6:27 我使你在我民中為高臺(或作:試驗人的),為保障,使你知道試驗他們的行動。

Jer 6:28 他們都是極悖逆的,往來讒謗人。他們是銅是鐵,都行壞事。

Jer 6:29 風箱吹火,鉛被燒毀;他們煉而又煉,終是徒然;因為惡劣的還未除掉。

Jer 6:30 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因為耶和華已經棄掉他們。

 

            為什麼他們會遭遇這些事?先知已經不知道講了多少次了,是因為百姓的悖逆。百姓存心陷害人,拜偶像,讒謗人,他們中間盡是這種事情。這裡用一個很生動的比喻:人在煉銀的時候,火會把雜質燒掉,將會越燒越純,但是神的百姓,煉而又煉,燒而又燒,卻還是不回頭,沒有任何進步,如果你是神,你還會在煉多久?一個煉銀的師父,如果燒了又燒,卻不見任何進展,這個師父還會在這塊銀子上,下多少功夫?不太可能一直煉下去,可能幾下就把這塊銀丟在旁邊了。

            我們呢?這些不是正是在說我們嗎?神的話語,這本聖經不是在我的手中,已經不知道多久了嗎?我們每天靈修,每週聽道,常常參加特會,聽了多少,但是仍然照著我自己的想法過日子嗎?聽不進去,不能被神的話語改變,那不就是終是徒然嗎?求神時常提醒我們,不讓神的話語歸於徒然。神說的話語必定成就,絕不徒然返回,但是如果我的心不願意,神的話在我的身上,就是徒然,無法發揮功效,到最後可能就會被棄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