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 23:33 「無論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問你說:『耶和華有什麼默示呢?』你就對他們說:『什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
Jer 23:34 無論是先知,是祭司,是百姓,說『耶和華的默示』,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
Jer 23:35 你們各人要對鄰舍,各人要對弟兄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
Jer 23:36 『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重擔和默示原文同),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神的言語。
Jer 23:37 你們要對先知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你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
Jer 23:38 你們若說『耶和華的默示』,耶和華就如此說:『因你們說「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我也打發人到你們那裡去,告訴你們不可說「耶和華的默示」。』
Jer 23:39 所以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和我所賜給你們並你們列祖的城撇棄了;
Jer 23:40 又必使永遠的凌辱和長久的羞恥臨到你們,是不能忘記的。」
默示這個詞,真的最好不要輕易說,因為在神學界也認為,默示這個詞,是專門指著神向人默示,讓人寫聖經。現在聖經已經全部完成,就像是加了一個封條,已經不能加添,也不能減少,所以嚴格來講,已經不會再有默示了。耶利米的時代,聖經還沒有完成,所以神的確還會默示,但是默示是出於神的主動,除非很明顯是神的默示,不然一般人是不能隨便說我得了神的默示。而對於我們現在,就更應該避免使用這個字,因為已經不會有更多的聖經出現。
神主動的默示,當然沒有問題,但是這裡神指出來的問題是,他們謬用神的言語,也就是妄稱神的名,很明顯的犯了十誡的第三誡。謬用神的話是很可怕的,遭受到神的撇棄,還有永遠的凌辱和長久的羞恥。我們也應該注意,這裡稱呼神,是永生神,是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神是永生的,是活到永永遠遠的,所以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中,他是不會消失,死去的神。他也是萬軍之耶和華,代表權柄,代表他是統帥,所說的必會成就。
我們會很容易妄稱神的名嗎?有一種很保守的人,甚至覺得Oh My God 最好都少講 (其實是對的,其實是應該的)。我們常常聽到有人當笑話在講:男生可能會告訴女生說,神感動我要娶妳,神跟我說你應該要嫁給我。如果不是出於神,這種人就是神棍,打著旗號,招搖撞騙。
這一章裡面的幾段經文,探討了假先知各方面的問題,或許我們心中會有一個問題,如果是真的從神而來的信息怎麼辦?因為我們在每一段也有說到,神還是有可能會藉著這些方法向人說話。如果真的覺得是從神而來,我們可以好好繼續禱告尋求,如果真的是從神而來,這樣的感動必定越來越強烈,心中也會越來越篤定。不要貿然告訴別人,甚至是為主大發熱心,去把異象異夢告訴別人。如果真的是出於神的,我相信神也會感動週圍的人,也會有相同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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