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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 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Mat 5: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Mat 5: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舊約是否已經可以放進博物館,僅供人觀賞,完全不實際了呢?或許您會說,不會啊,還是有很多精彩的故事啊.那麼律法的部分呢?先知的教訓呢?我們是否也會覺得,那些律法真的已經過時了呢?耶穌清楚明白的說,他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絕大多數的教會都有信仰告白,其中應該都會有一條:相信聖經六十六卷書都是神所默示的.如果我們如此相信,就應該要盡力去明白聖經所說的,包括律法與先知的話.

 

傳道人總是希望有新鮮的信息跟弟兄姊妹分享,所以很多人會希望探究那些比較困難,看起來已經過時的聖經段落,例如利未記中的獻祭條例,祭司的工作要求,或是家譜,所以其實已經有很多精彩的分析,讓我們看到這些經文的屬靈教訓.

 

接下來,我們會看到耶穌舉出一些重要的例子,要把律法給人的觀念,提升到更高的層次,也就是除了行為,外表不犯律法,心中也不能犯罪,心中有罪惡的念頭,就要處理.進入恩典時代,不是不要律法,更是更高的要求,心裡犯罪,在神的眼光與標準中,已經犯罪了.

 

耶穌來不是要定罪,而是要拯救人.犯罪的行為都是從意念開始的,所以從心的問題解決,才能治本,不只是治標而已.耶穌要做的,而且直到如今還在做的,就是讓人得到生命,因為有復活的生命,有神的生命,才有可能活出來.

 

還可以用另一個角度來看耶穌如何成全律法.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就是獻祭的祭物,因為耶穌的一次獻上,所以我們現在不再需要一直做獻祭的動作了;這個觀念在希伯來書中有清楚說明.耶穌讓律法的意義更完全,所以律法不但不能廢去,我們要熟悉律法與先知的道理,更要在耶穌基督裡找到真正的意義.

 

Mat 5: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文士和法利賽人給您的印象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人?其實耶穌的時代,文士和法利賽人應該是被人尊敬的宗教領袖,是教導人的,帶領人的,更可能是眾人的榜樣.耶穌說

 

Mat 23:3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他們的問題不是他們的教訓,因為他們的確有正確的真理,而且應該十分嚴謹的解經,他們的教訓是應該要聽的.可是他們的問題也是眾所皆知,就是能說不能行,所以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所以我們需要有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對神的話的認識,並且要追求能說又能行,也就是聽道,也要行道,並不是完全丟棄律法,只追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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