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10: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Mat 10: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Mat 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逼迫門徒的這些人可怕嗎?很可怕,而且可能是在暗處,來陰的,關起門來算計,密謀如何整門徒,迫害跟隨耶穌的人,但是耶穌說,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們也常常有一種經驗,就是如果應該知道的事情,就一定會被知道,不會被隱藏.耶穌藉這個話題,告訴門徒,即使耶穌有在暗中告訴門徒一些事情,也要去在明處說出來,因為基督徒是光明之子,耶穌當然更是明人不做暗事.
就算這些人真的可以把你們殺了,可是這還不是結局,因為他們不能殺靈魂.我們知道後來有多少人真的被殺殉道了,在哥林多後書11章有一個列表,說出來門徒如何被迫害,我們也知道使徒時代之後,很多人在競技場上被獅子撕裂,很多基督徒上了十字架.人的勢力最多就是殺身體,但是無法控制靈魂,所以不需要懼怕.但是有一位,是可以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這關係到永遠的生,或是永遠的死,這才是需要非常嚴肅,認真考慮的,這一位,才是需要懼怕的,就是神自己.一個沒有神的人,沒有永生的人,靈魂永遠的滅亡,是與神為敵的,要受到永遠的審判,永遠的刑罰.沒有永生的人,神不是他的天父,而是審判官,是最可怕的.
Mat 10: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Mat 10: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Mat 10: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可是已經成為神的兒女的我們,神是我們的父,就會像父親照顧兒女一樣對我們.這裡耶穌用了兩個比喻:就算是一分銀子可以買到的兩隻麻雀,要掉到地上,都要天父的允許.在其他福音書相同的比喻,耶穌也有說,五隻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兩隻麻雀賣一分銀子,二分銀子是四隻啊,怎麼會五隻呢?很簡單的道理,就是第五隻是送的.即使是附贈的,仍然是在天父的看顧之下.更好像我們的頭髮,每次洗頭髮的時候,可能都會掉一些,這些我們都不太在意的頭髮,天父都數過,何況我這個人呢.耶穌不是在打啞謎,讓我們自己去揣摩他的意思,而是明白地說: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天父尚且看顧麻雀,何況我們呢?
Mat 10: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Mat 10: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所以當我們在有勢力的人面前,可能是老闆,主管,或是長輩,家人,那些我們不敢得罪,想要討好的人,他們如果不是屬於神的,可能常常在信仰上做文章,或是強迫我們放棄信仰,與他們同流合汙.如果向他們說不,可能招來殺身之禍,被開除的危險,但是我們要知道,天父才是那位真的需要在乎的.在一般的情形,我們希望與眾人和睦,但是有時實在不能避免,需要只能選邊站,堅持,或是與狼起舞,這個時候我們應該選擇站在天父這一邊,不要為了一點的好處,甚至是需要,賣了自己,好像亞哈王.有人用一個比喻說明:就像你拿著一張NBA 最後最重要比賽的門票,而且是VIP,第一排中間,全場最重要的座位,但是進門的時候,把這張門票跟一個霜淇淋交換.應該沒有人會做這種事情,但是我們是不是常常都因為一些事情,交換了基督徒的身分或品格呢?請記得這兩節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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