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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 21: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Mat 21:34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Mat 21:35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Mat 21:36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Mat 21:37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Mat 21:38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

Mat 21:39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這個比喻中的家主是指著天父說的,園戶是指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也包括歷世歷代不信的猶太人,僕人是指眾先知.讀比喻,不是真實事件,要看到大方向,其中一些小細節,仔細思想應該會對我們有幫助,但是讓我們就看比喻其中的重點,至於圈上籬笆是什麼意思,壓酒池,蓋樓又代表什麼,我們在此就不仔細研究了.

 

希伯來書開始的兩節經文:

1:1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

1:2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園主差遣僕人去收果子,當然是可以的,僕人要交果子,當然是應該的,但是園戶卻拿住僕人,把他們打了,殺了,不只一個,還接二連三,最後,主人讓他兒子親自去,心想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園戶已經殺紅了眼,而且一起同心,把主人的兒子殺了,以為自己這樣就可以佔有產業.

 

這個比喻可以說是舊約歷史的一個濃縮.天父上帝不斷差遣他的僕人,來向世人傳講信息.創世紀第12章之前,神親自向人說話,也使用一些人向當時的世代說話.第12章之後,神的做法轉了一下,轉到亞伯拉罕,以色列人,但是以色列人多半都是悖逆的,不肯聽從的,所以苦待先知,神的僕人.總是如此的百姓,當神的兒子親自來到的時候,沒有順服,尊敬他,反而繼續自己說,彼此說,殺了他,我們就可以佔領產業.一步錯,步步錯,到了幾乎無可挽回的地步.

 

這或許很明顯是指著猶太人說的,但是不也是對我們很嚴重,嚴肅地提醒嗎?他們是這樣兇惡的園戶,欺負神的僕人,也不理會神的兒子,還殺了他,那我們呢?神的話語,神的僕人,神的兒子,在我的心中有何等的份量呢?是順服,努力做到,討神喜悅,還是反抗,聽到要結果子的命令,非但不是去努力,反而把主人派來的僕人給殺了.今天,或許絕大部分的地區,不會把神的僕人給殺了,但是我們聽到經文教導,聽到講員告訴我們什麼屬靈原則,我們的態度是受提醒,聽得進去,還是想要把聖經丟掉,把講員從心中驅逐出境呢?

 

Mat 21:40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Mat 21:41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Mat 21:42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Mat 21:43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Mat 21:44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Mat 21:45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

Mat 21:46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這個故事的結尾,耶穌用問題引發他們的思考;這個故事與先知拿單去責備大衛很像(撒母耳記下12),也是先說一個故事,然後讓大衛義憤填膺.當我們客觀的看一個故事,一個現象,都可以講得很大聲:要下毒手除滅他!行這事的人該死.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穌對他們說: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大衛聽了,認罪,悔改,有憂傷痛悔的心,但是這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了,想要捉拿耶穌.

 

據說要開始蓋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放一塊石頭,之後所有的建造,長,寬,高,都是以這塊石頭為基準而發展,所以房角的頭塊石頭是最重要的.耶穌說,匠人看不起的石頭,已經成為了房角石,就是那最重要的一塊.超乎想像,難以明白,看為稀奇,因為這塊石頭,怎麼可能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呢?房角石,應該是最方正,千挑萬選出來的石頭,才能讓後面的工人可以繼續建造.主耶穌當然是最榮美的那一位,絕對經得起考驗,可是他的出生,甚至他那無佳形美容的外貌,卻是神所看重的,也是被立為審判的.

 

你我是否在某些罪裡面,並且已經很久了呢?更嚴重的,是不信神,不尊重神,不尊重神的兒子,還要把神的兒子給殺了,把神拋在腦後,斥之以鼻.聽到別人的提醒,甚至是責備,您會如何回應呢?抗議,辯解?還是順服,承認,求主赦免呢?讓我們有一個能聽的耳,討神喜悅,能夠結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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