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3:1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Mat 23:2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Mat 23:3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話:那個老師的為人怎樣怎樣,他的課我才不要去聽咧。現在媒體發達,出現了很多的“老師”。這些媒體上知名的老師們,最怕的就是有醜聞被曝光。特別是狗仔文化盛行的今天,如果知道哪一位知名的老師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有了不好的名聲,應該就沒有人會再聽他所說的了。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其實還沒有醜聞爆發,他們給人的感覺是很神聖,不可侵犯的神職人員,也總是怕被他們抓到錯誤,但是耶穌經常與他們辯論,主要就是他們能說,不能行。
我們也常常會講,傳道人要先活出自己所傳的道,他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我要聽他說的?耶穌在此告訴我們,不要這樣想,而是他們所吩咐的,都要謹守遵行。法利賽人的問題,不是在他們所教訓的道理,而是他們能說不能行,所以對他們的教導,要謹守遵行。聽了傳道人的話,越不能順服的人,可能是那些越熟悉傳道人的人,可能是他們每天相處的,同一個辦公室的傳道人,行政同工,或是他們的家人,因為太熟悉他們的為人,難免有一些軟弱,過錯,一些還在學習的功課。耶穌告訴我們,要聽他們的話,只要是來自聖經,符合真理的教導,我們就要謹守遵行。
Mat 23:4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馬太福音第23章,通常被稱為法利賽人的七禍,我們可以一一來看,成為提醒我們的鑑誡。第一個就是第三節說的:他們能說不能行。
第二個:把難擔的重擔綑起來,叫人背,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法利賽人熟悉律法,對律例典章瞭若指掌,如數家珍,很熟悉安息日當行的路,不該做的事,熟悉一切的規條,連吃飯洗不洗手也要管,也可以說出一套道理來。但是自己呢?表面上,人看到的時候很敬虔,但是卻是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教會中的領袖,是做僕人的,不是發號司令,而是帶頭衝,做那人都不做的,僕人的工作。人在世界上拼命往上爬,可能就是為了可以都叫別人做,自己一個指頭都不用動,就動嘴就可以了;甚至嘴都不用動,下屬就自動把我心裡所想的作好了。但是在教會中的服事卻不是這樣,因為耶穌都親自為門徒洗腳,做僕人領袖的榜樣。
Mat 23:5 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第三個問題:做事的目的都是要叫人看見,登山寶訓中所說的 “故意”
佩帶經文,衣裳繸子可能是律法的教導,但是本意是是要神的百姓生活中充滿神的話,不偏離左右,但是法利賽人做這個事情的原因,不是要討神的喜悅,而是要叫人看見,因為這樣會得人的稱讚,說他很屬靈,很敬虔,很愛主。這樣做又不會花多少錢,但是可以讓我的身分地位提升,眾人更擁戴我,讓我有更好的名聲,何樂而不為呢?
我們可以思考,我們做一些服事,是為了什麼?特別是在台前的服事,眾人眼前的服事,領會,帶敬拜,帶查經,事奉的目的,很有可能成為“要叫人看見”。求神時常提醒我們,討神喜悅是唯一的最高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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