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 7: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

Luk 7:37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

Luk 7:38 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Luk 7:39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

Luk 7:40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Luk 7:41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

Luk 7:42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

Luk 7:43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從第41節耶穌的話可以猜想,這個法利賽人西門應該是受過耶穌的恩典,所以現在請耶穌吃飯。耶穌接受這樣的邀請,也是某種程度的還願,感恩,但是也從第39節,這個人心中的想法,我們也可以知道,西門的心中並不是全然接受耶穌是先知,怎麼連這個女人是罪人都不知道,還讓她摸呢?

 

在教會中也是有這兩種人。一種是與耶穌有著禮貌的關係。他會向神禱告,事情成就,也會向神感恩,更多的奉獻。教會中出現一些問題,不太合體統的狀況,行為,他就會心中有微詞,甚至大大批評一番,覺得實在不合適。另一種人,知道自己罪大惡極,卻領受救恩,心中充滿感恩,想盡辦法為主擺上,以至於有一些誇張的表現,讓旁人看了有點不太舒服,尤其是在一個充滿知識份子,學問程度都頗高的教會。教會中當然需要規矩,需要有一個團隊來把關,但是這裡的問題,不是這個女人做錯了事情,而是這個法利賽人,又是今天的主人,覺得這個有罪的女人根本不應該在這裡出現,也不應該摸耶穌的腳。耶穌更不應該讓她摸,這就證明耶穌沒有那麼高的地位。

 

這個女人有罪,難道這個法利賽人西門沒有罪嗎?世人都犯了罪,沒有一個義人。西門有能力,好像能與耶穌禮尚往來。你幫助我,我就請你吃飯,也藉機會看看這個耶穌到底有幾斤幾兩重,好像是熱情的請耶穌吃飯,但是心中還是對耶穌有所保留,分析,批判。

 

你我的敬拜是哪一種呢?是與耶穌禮尚往來,你好我好,在聚會中看這個不對,看那個不順眼嗎?還是盡己所能的愛耶穌,回應,希望更多擺上呢?我還覺得自己是一個蒙大恩的罪人,還是看那有罪的人,被赦免之後仍然不配摸耶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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