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 7:44 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Luk 7:45 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
Luk 7: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Luk 7:47 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耶穌舉出了三件事情,是主人西門應該要做的,即使不是出於愛耶穌,出於禮貌,也是應該要做的,但是西門連基本的禮貌都沒有做到。反觀這個女人,他不需要做這些,但是卻做的更多。一個是對待身體的部位越來越高,應該有代表的意義,就是主人與客人是平起平坐的,但是這個女人一直覺得自己只配在耶穌的腳邊,親耶穌的腳,膏抹耶穌的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因為這是出於自己覺得自己的罪有多少,被主赦免的就有多少,回應,報答耶穌的程度也有多強烈。
每個人罪的程度都不同,你我覺得自己的罪,領受了神多少的恩典呢?羅馬書說,既然罪越多,被赦免的也越多,但是不能故意去犯罪,好叫恩典顯多。您多久沒有認罪了呢?不信主的人,罪當然很明顯,因為從小到大的罪都沒有被解決,但是信主之後,你我是否仍然經常認罪呢?信主久了,在教會的年日多了,甚至在教會的身分地位越來越高,已經習慣攤在陽光下,擺在眾人前的生活,還覺得自己有罪嗎?求主常常光照,看到自己裡面的黑暗,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讓我們常常回想主的恩典,向主感恩,回應主的大愛。
Luk 7:48 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Luk 7:49 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Luk 7: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如果把這一幕演成舞台劇,可能在舞台的一邊,是耶穌與那女人的對話,另一邊可能是議論紛紛的眾人。雖然在同一個舞台,同一個場景中,卻好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現場,因為耶穌似乎完全沒有理會那些人心裡的聲音,因為耶穌現在沒有要與他們做神學辯論,重要的是要赦免這女人的罪,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明白真理,討論神學是必須的,但是如果我們討論到一種地步,懷疑主耶穌的身分,不能從主耶穌得到救恩,罪被赦免,那就離神很遠,這樣的神學討論也沒有意義了,因為查考聖經不是更多一些知識,而是要來從主得生命,罪得赦免。
這個故事中,這個女人完全沒有講話,卻被西門心中議論。主耶穌知道了,沒有讓這個女人站出來為自己辯護,而是主耶穌幫他說話,因為主耶穌看到一切。如果你我為主擺上卻受委屈,被人議論,讓我們學習聽憑主怒,因為主都看到了。
這裡也看到眾人議論耶穌,但是他們的議論根本不是主耶穌的重點,所以完全沒有理會,解釋,或多說些什麼,因為主耶穌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不做無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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