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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孫雅各牧師誦讀分享

 

福氣與咒詛 利未記26-27

 

常常有人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能與非基督徒結婚?這個問題通常用一句話回答: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軛是兩頭牛同時耕田的時候,農夫會架在他們身上的東西,讓他們可以往同一個方向前進.因為一個軛通常是一條大木頭,是不能彎曲的,所以不能走兩個方向. 不能同負一軛最基本的意思是走向同一個方向,一起工作,延伸的意思才是婚姻,共同生活的方向.要解決不同方向的問題,就是一方要放棄,來跟隨另一方走.在信仰上,尤其是信耶和華獨一真神,就不可以有別的神.有人說,我跟未信主的人結婚,難道不能帶領他信主嗎?當然可能,也的確有這樣的例子,但是很多觀察告訴我們,負面的力量是正面的三倍,也就是為什麼站在桌上的人要花很大力氣把桌子下面的人拉上來,卻很容易被拉下去.

 

26章中,神清楚告訴他們兩條路,如果順服就蒙神賜福,不聽從神就會招來咒詛,而且咒詛比福氣多很多.這樣的描述也在申命記最後可以看到,在所羅門獻殿的禱告中也提到,但是難道人就不會選擇福氣嗎?說了這麼明白,為什麼人還要犯罪,得罪神,遠離神呢?其實想一想,當我們還沒有信主的時候,心裡也不覺得需要神,這些福氣與咒詛,就算是生與死的道路擺在我們面前,也是無動於衷,甚至覺得這是迷信,不值得相信,尤其這又是與神有關係,似乎忽略人的努力,但這是因為神是賜福的源頭,機會在神的手中,風調雨順是神在掌控的,太多事情在神的手中,並不是人可以控制的.這也不是迷信,因為耶和華神是真實存在的獨一真神,並不是把一些人不能掌控的自然現象叫做神而已.

 

為何要在最後一章提出第27章,許願要還願的內容,也是很有趣,想必是因為人因為受了神的恩惠,也是實際在生活中得到了好處,就需要還願,表示要人許願不能亂許,不能隨便禱告,因為說的話,尤其是答應神的,不能事情真的成全了之後卻忘記了.我們常常禱告不就是這樣嗎?要去看醫生,要去各種不同的面試,去做重要的決定之前,迫切禱告,求神幫助,但是事情過後,可能完全忘記剛剛有禱告過,也不在乎神是否有幫助,甚至還覺得是自己的努力.這一章裡面也告訴我們,即使是因為還願而獻的祭也不能亂來,不能亂獻有殘疾的,不好的,並且不能因為祭物的好壞而更改,都要按照規矩來.

 

讓我們選擇並且堅持走永生之道,就是遵守神的律例典章,並且時常以感謝為祭獻給神,也按照神的吩咐與規定,獻上金錢與時間,討神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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