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 2:4雅各家、以色列家的各族啊,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
Jer 2:5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見我有什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的呢?
Jer 2:6他們也不說:那領我們從埃及地上來,引導我們經過曠野,沙漠有深坑之地,和乾旱死蔭,無人經過,無人居住之地的耶和華在哪裡呢‧
Jer 2:7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產業成為可憎的。
Jer 2:8祭司都不說,耶和華在那裡呢?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官長違背我;先知藉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益的神。
耶利米書第二章,帶我們進入一個法庭的場景;這一場開庭,有原告,有被告,有證人.耶和華神起來說,我做了什麼錯事嗎?為什麼你們的列祖要遠離我呢?耶和華神曾經大行拯救,將人從埃及地領出來,更帶領他們走過曠野.曠野是什麼地方?是大而可畏的,是有野獸的,是乾旱,是死蔭,是沒有生命的,是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的,神帶領他們走過曠野,帶他們進入肥美之地.經過了曠野,那一種的徬徨,無助,在沒有方向的時候,神用雲彩,雲柱火柱帶領他們,帶他們進入流奶與蜜之地,就像一個一無所有的乞丐,奴隸,被拯救出來.被拯救,被釋放,已經很好了,還把他帶入皇宮,享受美食,享受豐富,但是這些人如何?進去之後,竟然亂來,破壞,完全忘記神,與這地本來的人一樣犯罪,拜偶像,好像完全忘記,到底是誰把他們帶到這裡來的.
有一個老闆,在他的辦公室裡掛著一幅畫,畫著在籬笆的一根柱子上,有一隻烏龜;這幅畫是什麼意思呢?看的人都會很好奇,尤其又是在老闆的辦公室,想必對他獨具意義.老闆回答說:這隻烏龜不可能自己爬到這根杆子上,一定是有人把他放上去的.我今天會坐在這裡,也是有很多人的幫助,我才能到現在這個地位,這幅畫提醒我不要忘記這些人,也提醒我,靠我自己是不可能的.
這個時候的猶大國,似乎已經不記得這些歷史.神大能的手曾經拯救過他們的祖先.是啦,我們的歷史裡面,的確有這些記載,我們也不否認,但是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呢?那不過就是哪位姊姊口中的故事,或是隔壁的爺爺說到爛的故事啊.我們有去聖殿,祭司也沒有講啊,這些傳統也沒有人在說了啊,先知也都在拜巴力了啊;還有一點猶太教味道的聖殿都這樣了,更不要說民間,這些官長更是為所欲為.
”心中無神,目中無人”;他們已經離神很遠了.認識,不只是指知道耶和華神的名字,而是有沒有生命的關係.我可能認識某個偉人,領袖,我可以從歷史課本裡,知道很多人的名字,但是我跟他們沒有關係.這些傳講律法的,竟然不認識神,其實也不難理解,因為他們可能很熟悉摩西五經,講得頭頭是道,可以做各方面的分析,但是他們不認識神,沒有從愛神與愛人的角度出發,只是為了守律法而守律法.
我們自己呢?你我應該都是基督徒,被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也經歷過神很多的恩典,帶領我們找到工作,滿足我們的需要,帶領我們經過死蔭的幽谷,把我們放在豐富之地.我們是否繼續說:我的產業實在美好?還是我們已經對神給的恩典,神的帶領感到厭煩,甚至破壞呢?
我們繼續跟神有美好的關係嗎?我們每天仍然讀經,禱告,每主日仍然聚會,聽道,上主日學,但是我們真的認識神嗎?還是已經成為例行公事,行禮如儀呢?在教會久了,是否在教會是一種人,出了教會就變成另一種人呢?是否讓神的救恩失去果效呢?在教會的時候敬拜耶和華,但是出去之後,仍然跟隨世俗的神,仍然追求世人所追求的,沒有兩樣嗎?求神提醒我們,來到祂面前,別讓神看著我們搖頭,無奈地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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