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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 18:6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

 

這一章的主軸是小孩子,耶穌用小孩子這個話題,來討論幾個相關主題,而這一段就是討論讓人跌倒的主題。就連讓一個不起眼的小孩子跌倒,耶穌都那麼看重,何況是比小孩子更被人所看重的所有的人呢?

 

 

Mat 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或許有人會說,人與人相處,怎麼可能不將人絆倒?有人說,人與人相處,就像一堆刺蝟在一起,人需要群居,不能脫離人群,但是身上長滿了刺,隨便就把人刺傷,讓人跌倒。耶穌沒有否認這件事,但是告訴我們,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即使社會就是這樣,甚至人與人相處就是這樣,可是不能因為古今中外都是這樣,就視為常態,絆倒人的有禍了。

 

Mat 18:8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Mat 18: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講完不要絆倒人,換一個角度,自己也不要跌倒,那麼容易受傷,小心不要犯罪。這樣類似的話,我們在登山寶訓中,耶穌也說過。應該沒有人真的按照字面來執行,相信也不是耶穌的本意,讓人傷害自己,應該是態度上,心中的想法,如果有讓自己跌倒的部分,就要砍下來,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雖然不是血淋淋的把手腳砍掉,眼睛挖出來,但是要對付心中叫我們跌倒的手腳,眼睛,也不見得容易多少,可能反而更困難,因為如果真的要說,砍掉身體上的手腳,可能還比砍掉會讓我跌倒的,心裡的手腳,更容易,因為我們也知道,就算有人這樣做,比如說,有人立志,再去賭博,就砍掉自己的手,可是真的沒手了,還是克制不了,沒手了還能繼續去。對付罪,真正影響自己的罪,常常需要到流血的地步。

希伯來書 12:4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

 

我們要小心,不要絆倒人,也不要讓自己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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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