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g 2:20這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哈該說:

Hag 2:21「你要告訴猶大省長所羅巴伯說:我必震動天地。

Hag 2:22我必傾覆列國的寶座,除滅列邦的勢力,並傾覆戰車和坐在其上的。馬必跌倒,騎馬的敗落,各人被弟兄的刀所殺。

Hag 2:23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啊,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ag 2:10大利烏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

Hag 2:11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祭司問律法,

Hag 2:12說:若有人用衣襟兜聖肉,這衣襟挨著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便算為聖嗎?」祭司說:「不算為聖。」

Hag 2:13哈該又說:「若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然後挨著這些物的那一樣,這物算污穢嗎?」祭司說:「必算污穢。」

Hag 2:14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這民這國,在我面前也是如此;他們手下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壇上所獻的也是如此。」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ag 2:1七月二十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

Hag 2:2「你要曉諭猶大省長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並剩下的百姓,說:

Hag 2:3你們中間存留的,有誰見過這殿從前的榮耀呢?現在你們看著如何?豈不在眼中看如無有嗎?」

 

百姓中間或許充斥著一種聲音,看到現在修的殿,實在跟以前聖殿的規模差太多,可能有很多人開始嗤笑,嘲笑,看不起,批評,特別是那些看過這殿從前的榮耀的,再看現在的,根本就等於無有.現實,可能真的是這樣,看在所羅巴伯與約書亞的眼中,也不可否認.那麼還要不要繼續下去呢?這樣的建造還有意義嗎?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ag 1:12 那時,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並剩下的百姓,都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話和先知哈該奉耶和華他們神差來所說的話;百姓也在耶和華面前存敬畏的心。

 

省長所羅巴伯,大祭司約書亞,他們都聽耶和華的話,和聽先知哈該的話。聽哈該的話,不是因為他的年紀,身分地位,是因為他奉耶和華他們的神說話,說的是從神來的話,這是先知唯一的權威來源。如果所傳講的不是從神來的話,就是假先知,甚至就是神棍,要受到更大的審判。有先知的地位與身分,不管承不承認,也沒有上班下班的時間,永遠就是先知。雖然大部分的人也都知道,先知不過也只是正常人,跟你我也沒有什麼區別,只是他願意被神所用,傳講神的話語,但是大部分的人還是對先知相當尊敬,對先知有很大的期待,一言一行都應該是榜樣。所以身為先知,也就是現在服事神的人,其實包括所有基督徒。或許有人很氣憤,覺得社會大眾把很多重擔壓在基督徒身上,但是,這就是事實,我們要顧念軟弱的人,不讓他們跌倒,所以為了他們的緣故,寧願不做會讓別人跌道倒的事。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ag 1:7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

Hag 1:8你們要上山取木料,建造這殿,我就因此喜樂,且得榮耀。這是耶和華說的。

 

人的一生會做很多事情,但是有做有意義的事嗎?要先知道什麼是有意義的事,才能去做有意義的事啊.有意義的事,是誰說得算呢?是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還是社會大眾普遍同意有意義的事呢?修橋補路,扶困濟貧,為弱勢捐錢,捐血一袋,救人一命,還是為貧困山區的小學捐助設備呢?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ag 1:1大利烏王第二年六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藉先知哈該向猶大省長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說:

Hag 1: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百姓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

 

被擄七十年之後,終於可以回到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與聖城.剛剛立下殿的根基之後,敵人來阻擾,更上本到王那裏去,馬上就停工了.停工了,怎麼辦?就自己該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了啊,建殿的事,等以後看看神有沒有興起環境,或是哪一個強人起來以後再說吧.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zr 10:18在祭司中查出娶外邦女子為妻的,就是耶書亞的子孫約薩達的兒子,和他弟兄瑪西雅、以利以謝、雅立、基大利;

Ezr 10:19他們便應許必休他們的妻。他們因有罪,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

Ezr 10:20音麥的子孫中,有哈拿尼、西巴第雅。

Ezr 10:21哈琳的子孫中,有瑪西雅、以利雅、示瑪雅、耶歇、烏西雅。

Ezr 10:22巴施戶珥的子孫中,有以利約乃、瑪西雅、以實瑪利、拿坦業、約撒拔、以利亞撒。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zr 10:1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Ezr 10:2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Ezr 10:3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他們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Ezr 10:4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zr 9:1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

Ezr 9: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聖殿的根基立好,事奉的人員就位之後,眾首領來見以斯拉,告訴以斯拉百姓中有一個罪,就是沒有離棄外邦人,效法這些國民行可憎的事.是什麼事呢?就是娶了外邦女子為妻,以致混雜,而且有首領和官長帶頭,是罪魁.不准與外邦人通婚,是因為民族的優越感嗎?是覺得自己比別人更好,外邦人是次等公民,這是種族歧視嗎?不!這裡寫出的原因是混雜.尤其是神的百姓,神不要他們與別人混雜,因為他們是分別出來的,如果混雜,分別為聖就沒有意義了.與外邦人通婚,混雜,通常帶來的不是讓外邦人信靠耶和華,而是隨從外邦人行可憎的事,這就是為什麼神不要他的百姓與外邦人通婚最主要的兩個原因.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8:1  當亞達薛西王年間,同我從巴比倫上來的人,他們的族長和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

Ezr 8:2  屬非尼哈的子孫有革順;屬以他瑪的子孫有但以理;屬大衛的子孫有哈突;

Ezr 8:3  屬巴錄的後裔,就是示迦尼的子孫有撒迦利亞,同著他,按家譜計算,男丁一百五十人;

Ezr 8:4  屬巴哈摩押的子孫有西拉希雅的兒子以利約乃,同著他有男丁二百;

Ezr 8:5  屬示迦尼的子孫有雅哈悉的兒子,同著他有男丁三百;

ha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